關注: 京華時報(北京):專家稱買賣奧運紀念鈔屬違法行為 |
發(fā)布日期:08-07-10 10:53:00 作者:本站記者 新聞來源: 新聞點擊: |
[upload=jpg,1.jpg]UploadFile/2008-7/200871010515964331.jpg[/upload] [upload=jpg,0.jpg]UploadFile/2008-7/200871010514689665.jpg[/upload] 另從有關錢幣部門獲息,奧運鈔將發(fā)行5萬套雙連體鈔, 指出連體鈔的發(fā)行本身就是為了給一部份人收藏的.經相關的國家權威部門的裝幀,則既可以合法買賣、又可以毫無限制的進行收藏,而單張的是屬于流通紀念人民幣.紀念品與收藏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因此紀念連體鈔屬于收藏品范圍,不屬于此例,可以收售與買賣!. 我國迄今為止共發(fā)行了以下系列紀念連體鈔分別是: 1999年發(fā)行的建國50周年紙質三連體鈔.發(fā)行量5萬,此為我國第一套紀念連體鈔. 2000年發(fā)行的迎接新世紀塑料連體雙龍鈔,發(fā)量10萬,此為我國第一套塑料紀念連體鈔 2001年為慶祝澳門回歸,由中國銀行及大西洋銀行聯(lián)合發(fā)行了澳門幣10元四連體鈔及整版連體鈔. 2008年.將發(fā)行2008年奧運雙連體鈔.上市時間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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