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信人民幣收藏廣告:虛假宣傳涉嫌違法 |
發(fā)布日期:13-10-15 09:05:07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作者:高改芳 |
法買賣流通人民幣,紀念幣的買賣,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裝幀流通人民幣和經營流通人民幣,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因此未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使用人民幣圖樣,擅自經營流通人民幣,且將流通人民幣進行包裝后銷售,都是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和工商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與工商管理等部門依法加大了對非法人民幣廣告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央行提醒廣大消費者,應警惕非法人民幣廣告,避免在購買人民幣收藏品時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一經發(fā)現(xiàn)非法人民幣廣告行為,應及時向人民銀行和工商管理部門反映,通過你我攜手,使非法人民幣廣告無容身之地,切實維護人民幣作為國家法定貨幣的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