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福建官局”及其所造錢幣

收藏快報 19-03-13 09:40:44 中國集幣在線

圖1 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七錢二分正面,上海博物館藏,著名錢幣收藏家李偉先舊藏

圖2 1900年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七錢二分銀幣,北京誠軒2007秋拍會首次上拍,以168萬元成交

圖3 福建官局造壹毫銀幣

圖4 福建官局造貳毫銀幣

圖5 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十文銅幣

圖6 福建官局造大閩關(guān)光緒元寶十文銅幣

圖7 福建船政局

 

■福建石獅 尼松義

  在清末至民國琳瑯滿目的機制幣中,有一種“福建官局造”的錢幣十分醒目。這種錢幣主要分為銅幣和銀幣兩類,其字體俊秀典雅,制作工藝精湛,錢幣正面上方紀局所署“福建官局造”與別省錢幣截然不同,因而在所有機制幣中顯得較為突出,值得藏界關(guān)注。

  可是,福建官局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gòu),它是何時、在什么背景下產(chǎn)生的,福建官局所造的錢幣整體面貌是怎樣的?筆者幾乎翻遍手頭所有的錢幣專著并搜尋網(wǎng)絡,卻鮮有詳細記載或說明,這更加激發(fā)了筆者對這一問題的探究與梳理的興趣。

  一、福建官局的由來

  清末至民國時期,全國范圍內(nèi)的錢幣制造是十分混亂的,這表現(xiàn)在除了官府設局造錢之外,有的地方省份還允許商人、民間進行鑄造,從而使得當時社會上出現(xiàn)的銅元和銀元種類和版別甚為繁雜,難以統(tǒng)一,給正常的流通與使用帶來了麻煩。

  鑒于此,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兩江總督張之洞向朝廷參奏“各省鑄造銀錢請統(tǒng)由官辦不準商人搭股及自行鑄造”。

  光緒二十二年(1896)福建接到戶部咨文,稱:“無論金銀銅何項錢幣,統(tǒng)由官辦,不準商人附搭股本,更不準自行鑄造,行閩遵照!睍r任閩浙總督邊寶泉接旨后,不敢怠慢,急令“該商停鑄,改歸官制,以收利權(quán)!

  光緒二十五年(1899)四月,清廷認為“各省設局太多,分兩、成色難免參差,不便民用,且徒糜經(jīng)費”,故下令除廣東、湖北兩局外,其他各省一律停鑄。各省如需銀元,可由廣東、湖北銀元局代鑄,“毋庸另籌設局”。此令遭地方反對,經(jīng)大臣榮祿等力爭,六月,清廷準許留廣東、湖北、直隸、江寧、吉林五個銀元局,其余各局停鑄。

  光緒二十六年(1900),閩浙總督許應癸奏請清政府同意鑄造銀幣,在原銀元局的基礎上籌建福建官銀局,開始鑄造和發(fā)行銀幣。至光緒三十一年(1905),福建共計設立了三所鑄造銅元的造幣廠:南局、西局和東局(即閩海關(guān)銅幣局)。

  可以說,福建官銀局以及南局、西局和東局三個鑄造銅元的造幣廠就是福建官局,福建官局是上述銀元局和造幣廠的總稱。

  筆者不揣淺陋,姑且對福建官局做一定義如下:福建官局,也可稱福建官銀局、福建官錢局、福建銀元局,是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由閩浙總督許應癸奏請清政府同意,在原銀元局基礎上所建立的,此后還建有三所銅元局,它們承擔著鑄造和發(fā)行銀幣、銅幣等錢幣的任務。

  用現(xiàn)代通俗點的話說,福建官局就是清末民國福建省級的地方錢幣生產(chǎn)制造和管理機構(gòu),就是福建省級的造幣廠。福建官局是官方、省級地方政府組織成立的,它所生產(chǎn)制造的銀幣、銅幣上署“福建官局造”,錢幣具有官方權(quán)威性,有別于此前由地方商人所鑄造的上署“福建省造”的福角。

  二、福建官局都造了哪些錢幣

  福建商辦銀元局收歸官辦后,為了與商鑄銀毫有所區(qū)別,福建官局重新設計了銀幣的版面,正面銘文由原來的“福建省造”改為“福建官局造”,將背面“蛟龍”更換成“蟠龍”圖案。福建官局除了繼續(xù)鑄造1.44錢、0.72錢、0.36錢3種幣值的銀輔幣外,也試鑄了庫平7.2錢的官局造光緒元寶,這種1元型主幣僅試鑄了10枚樣幣,鑄工考究,存世極其珍罕,被譽為“中國近代銀元十大珍品”之一。

  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有人說他手里有1枚這樣的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七錢二分,你不要輕易相信他。

  我們有必要對這枚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七錢二分進行解讀。該幣(圖1)直徑39.1毫米,著名錢幣收藏家李偉先舊藏,現(xiàn)為上海博物館所藏。該幣正面環(huán)點圈內(nèi)鐫漢文和滿文“光緒元寶”字樣;錢文書法為館閣體楷書;上鐫“福建官局造”五字;下鐫“庫平七錢二分”六字;兩側(cè)并鐫花飾;錢郭為齒紋。背面為蟠龍圖居中,較其他省份龍紋有明顯區(qū)別;外圈為英文省份及錢幣重量,鐫有“7”和“2”阿拉伯數(shù)字,并裝飾有小花紋。

  這種甚為珍貴稀罕的試鑄銀樣幣,傳世絕少。北京誠軒2007秋拍會曾首次上拍過1枚1900年福建官局造光緒元寶七錢二分銀幣(圖2),拍出了168萬元的高價。

  據(jù)臺灣鴻禧美術(shù)館《中國近代金銀幣選集》載:“光緒年間閩省所需銀元均由粵省供應,維因路途遙遠,往返費時,運匯多費,勞民傷財。閩督準商人孫利用集股購機,就在閩地試鑄。未幾奉戶部令,不準商人附搭股本或自行鑄造。后擬委派閩籍浙江候補知縣孫葆辦理,由善后局、鹽道籌款續(xù)鑄。后因局庫支絀,無款撥給而作罷。乃于光緒二十四年(1898),具奏續(xù)由官督紳辦,是一時權(quán)宜之計,窒礙甚多,必須改為官辦,以符政體。于光緒二十六年(1900),委藩司張曾、鹽法道楊文鼎督辦局務,辦理接受機器廠房、物料等事宜。其鼓鑄費用均由該司、道設法籌款。鑄成后發(fā)商行用。閩省自接辦后改為‘福建銀元局’。往后所鑄銀元,其幣上端均書“福建官局造”,與他省截然不同。閩省習用銀角,庫平一錢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及三分六厘流通極廣,其主幣七錢二分鑄額不多,留存至今絕少!

  除了七錢二分銀幣之外,清末、民國時期福建官局還鑄造有壹毫、貳毫銀輔幣(圖3、圖4)。壹毫銀幣直徑18毫米,重2.62克。貳毫銀幣直徑23.5毫米,重5.3克。這兩種銀幣正面珠圈中央有一小圓星,四周書“壹毫銀幣”“貳毫銀幣”四字,上下左右排列;珠圈上緣署鑄造機構(gòu)“福建官局造”字樣,下緣鐫紀值文字“庫平七分二厘”“庫平一錢四分四厘”,左右兩側(cè)分列四瓣花星。背面珠圈中央有阿拉伯數(shù)字“10”“20”以紀值,珠圈上緣有英文“FOO-KIEN  PROVINCE(福建。钡,左右各飾一四瓣花星。

  據(jù)記載,福建省在清末先后設立了三個銅元局,最早的一個銅元局是南局,光緒二十六年(1900)設立,該錢局主要鑄造發(fā)行當十銅元,也會鑄造一些當五文和當二十文銅元。銅元材質(zhì)為紫銅,鑄造工藝精湛。第二個錢局是西局,該錢局于光緒三十一年(1905)開始鑄造發(fā)行銅元,該錢局只鑄造發(fā)行當十銅元。第三個錢局是閩海關(guān)銅幣局,俗稱東局,該造幣廠于光緒三十一年(1905)設立,也是鑄造發(fā)行當十銅元。但該錢局由于經(jīng)營不善,鑄造銅元的時間較短。

  福建官局所造光緒元寶銅幣共有五種,分別是:中心滿文“寶!碑斘逦、中心滿文“寶!碑斒模▓D5)、中心滿文“寶!碑敹、中心滿文“寶!毙袝伴}關(guān)”當十文、中心滿文“寶!笨瑫伴}關(guān)”當十文。

  其中閩關(guān)銅元是晚清時期閩海關(guān)銅幣局所鑄的一種銅幣,稱為“閩關(guān)銅元”(圖6)。該銅元正面中心有“光緒元寶”四字,珠圈上方署“福建官局造”,下方署“每枚當錢十文”,兩側(cè)分列“閩關(guān)”二字,表明其鑄造廠為福建閩海關(guān)銅幣局,故名“閩關(guān)銅元”。錢背中央有蟠龍圖案,珠圈外環(huán)以英文“F—K.CUSTOM—HOUSE”(譯作福建海關(guān))、“10CASH”(十文)字樣,左右兩旁飾有五角花星。這是晚清時期唯一一所由海關(guān)附設的銅元局鑄造的銅元。

  光緒三十年(1904),福州將軍兼署福建船政大臣崇善為解決船政經(jīng)費部分來源問題,奏請在福建船政局(圖7)內(nèi)創(chuàng)設銅幣局,因開辦經(jīng)費主要來自閩海關(guān),故名曰“閩海關(guān)銅幣局”,利用船政局內(nèi)魚雷廠閑置廠房,添購機器,鼓鑄銅元。

  次年七月,閩海關(guān)銅幣局正式開辦,地址在福州馬尾“總理船政事務衙門”前。當即委派候選道馬景融為總辦,候補知府馬慶騏為提調(diào),候選縣丞張啟正為總監(jiān)工。原計劃每日夜生產(chǎn)銅元160萬枚,但由于機器設備不夠精良,加之工匠操作不太熟練,開辦之初產(chǎn)量不高,日鑄額不及10萬枚。后來違規(guī)向日本購買進口鑄幣銅餅直接印花,每日產(chǎn)量才逐漸提高至50余萬枚。

  綜上,福建官局和福建官局所造錢幣是中國錢幣歷史上出現(xiàn)的一個獨特現(xiàn)象,而由于史料缺乏,加之業(yè)界對其關(guān)注不夠、挖掘不深,導致還有許多未知內(nèi)容依然困擾著我們,值得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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